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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件

服務條款

最後更新日期:2026年3月1日|生效日期:2026年3月1日

請在使用 Sparkren(以下稱「本公司」)的服務前詳細閱讀本服務條款。使用本公司服務即表示您同意受本條款約束。若您不同意本條款任何部分,請勿使用本公司服務。

1. 定義

2. 合約的成立

當您透過本公司網站、電話或電子郵件提出服務詢問,並於本公司提供報價後書面或口頭確認,雙方之間的服務合約即告成立。本公司保留在現場勘察後調整報價的權利。

使用本公司服務者須年滿二十歲,或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未成年人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簽署相關文件。

3. 服務說明

本公司提供以下三類商業清潔服務:

服務詳細範圍以書面報價或服務協議為準,口頭約定需另行書面確認。

4. 服務地區

本公司主要服務台中市各行政區。服務地點如超出主要範圍,本公司保留評估後決定是否提供服務及是否收取額外交通費用的權利。

5. 客戶責任

為確保服務順利進行,客戶應:

6. 費用與付款

6.1 費用

服務費用以新台幣(TWD)計算,依本公司提供的書面報價為準。報價有效期為三十日。

6.2 付款方式

本公司接受銀行轉帳及其他雙方協議的付款方式。定期維護方案通常採月結方式。

6.3 付款期限

一次性服務費用應於服務完成後七個工作日內付清。定期方案費用依月結單所列期限繳付。

6.4 逾期款項

逾期未付款項本公司保留暫停後續服務的權利,並可依法追討相關費用。

7. 取消與更改

8. 損壞處理

本公司持有商業責任保險。若服務過程中因本公司人員疏失造成客戶財物損壞,請於服務結束後四十八小時內以書面告知,本公司將啟動處理程序。

以下情形不在本公司責任範圍內:客戶事先未告知的易損物品、正常使用磨損、客戶自行處置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壞。

9. 服務品質承諾

本公司以清潔清單為作業依據,服務完成前由組長進行品質確認。若您對服務結果有疑慮,請於服務結束後二十四小時內告知,本公司將評估後安排適當處理。

本公司不對清潔效果作出超出合理範圍的絕對承諾,實際效果可能因場地狀況、污漬類型及材質老化程度而有所不同。

10. 智慧財產

本網站及相關素材的著作權歸 Sparkren 所有。未經本公司書面授權,不得複製、轉載或利用本網站內容。

11. 保密

本公司人員進入客戶場地時,應遵守保密原則,不得對外透露客戶業務內容、文件或其他機密資訊。客戶如有特殊保密需求,可在服務協議中另行載明。

12. 責任限制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公司對間接損失、利潤損失或業務中斷等衍生損害不負賠償責任。本公司的最高賠償責任以該次服務費用為上限。

13. 合約終止

雙方均可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終止定期服務合約。若一方嚴重違反本條款,另一方得立即終止合約。合約終止後,客戶應結清所有未付費用。

14. 不可抗力

因天災、政府命令、重大公共事件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的情事導致服務無法履行,本公司不負違約責任,雙方應共同協商補救方案。

15. 準據法與爭議解決

本條款適用中華民國法律。雙方如因本條款或服務產生爭議,應先以協商方式尋求解決。協商未果時,雙方同意以台灣台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6. 條款修訂

本公司保留修訂本服務條款的權利。修訂後的條款將公布於本頁面,並更新生效日期。繼續使用本公司服務即視為接受修訂後的條款。

17. 聯絡方式

若您對本服務條款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絡: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地址: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129號 403
電話:+886 4 2302 8571